小群查經|末世預言
末日復活解碼|頭一次復活:有福了,聖潔了
更美的復活、傑出的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
【導讀摘要】
聖經清楚啟示,所有死人最終都要復活;但不是所有人都在同一時間、以相同身分,進入相同的結果。本文將從「頭一次的復活」「更美的復活」與「傑出的復活」三個重要表達出發,查考復活的時間、次序、價值與國度賞賜,並說明哪些人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、「其餘的死人」為何要等到一千年完了,以及信徒今日應當如何預備。
【本文綱要】
一、為何頭一次復活如此重要?
二、什麼是復活?頭一次、更美與傑出的復活
三、各人要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
四、哪些人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?
五、其餘的死人,為何要等到一千年完了?
六、今天應該如何預備?
七、結語:竭力追求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
【前篇銜接】
上一篇,我們說明了信徒被提。為首次閱讀這個系列的讀者,這裡先作一個簡要說明。
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六至十七節說明,主再來時,屬祂的人會處在兩類不同的情況中:已經離世,或是仍然活着。
第一類,已經離世、在基督裡睡了的聖徒。他們包括歷代以來已經走完地上道路的聖徒,也包括末期大災難中,為耶穌作見證、忠心至死的殉道者。他們必須先從死亡中復活,得着不朽壞、榮耀的身體。
第二類,主再來時仍然活着的信徒。他們不需要先經過死亡,身體卻必須改變,從必朽壞變成不朽壞,然後被提到主面前。
上一篇已經說明,活着信徒的被提,也有神所安排的時間與次序。
在大災難以前,生命較早成熟的得勝者,以男孩子與初熟果子兩幅圖畫來表明,首先被提到神的寶座、天上的錫安山。
在大災難中,有些原來尚未成熟的信徒,經過逼迫與試煉,持守羔羊的見證,生命陸續成熟、得勝,也按照神所安排的時間被主提接。若有人在大災難中忠心殉道,就不再屬於活着被提的人,而要從死亡中復活。
到了大災難末期,仍然活着、生命已經熟透的大體莊稼,要在末次號角時全面收割,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會。
男孩子,強調得勝者的爭戰與掌權。初熟的果子,強調生命較早成熟,首先被收取歸給神和羔羊。大體莊稼,則強調較晚成熟的信徒,在災中經過試煉與催熟,最終進入全面收割。
上一篇主要說明活着信徒被提的時間與次序,沒有直接說明死人復活。因此,本文只作簡明銜接,接下來集中說明歷代已經睡了,以及大災難中忠心殉道之聖徒的復活。
所以,活着的信徒,需要身體改變並被提。
歷代已經離世、在基督裡睡了的聖徒,以及大災難中為主作見證、忠心殉道的聖徒,則需要先從死亡中復活,然後被提到主面前。
上一篇的重點,是主再來時仍然活着之信徒的被提。
本文的重點,則是歷代已經睡了,以及末期大災難中忠心殉道之聖徒的復活。
一、為何頭一次復活如此重要?
頭一次復活為何如此重要?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看:從我們這方面,從神這方面,也從撒但這方面。
第一,對我們來說,關係到能否得着更美、傑出的復活。
因為我們不知道,自己是否會活到主再來。
我們可能活着看見基督降臨,也可能在祂回來以前走完地上的道路。如果我們進入大災難,也可能面對極其嚴厲的逼迫,甚至為了持守耶穌的見證而付上生命的代價。
因此,對每一位信徒來說,都有兩個無法迴避的問題。
第一個問題是,「如果我活到主再來,我是否已經預備好被提?」
第二個問題是,「如果我沒有活到主再來,我是否已經預備好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?」
聖經清楚啟示,所有死人最終都要復活。但是,不是所有人都在同一個時間、以相同的身分,進入相同的結果。
約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節,主耶穌說,「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祂的聲音,就出來,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」
所有在墳墓裡的人,最終都要聽見主的聲音而出來。有人復活得生,有人復活定罪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五至六節又說,「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。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頭一次復活發生在千年國度以前。其餘的死人,卻要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才復活。
所以,我們面對的,不只是,「我將來會不會復活?」
我們真正需要面對的是,「我是否能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?」
第二,對神來說,關係到祂全備救恩、公義審判與國度旨意的完成。
神的救恩不只赦免人的罪,也要把人從死亡中完全拯救出來。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五十三至五十四節說,「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。當這必朽壞的變成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變成不死的,那時經上所記,死亡已被勝利吞滅的話就應驗了。」
復活顯明,神的救恩不只臨到人的靈與魂,也要臨到人的身體,使整個人得贖並進入榮耀。
同時,頭一次復活也要彰顯神的公義與公平。
救恩是神在基督裡白白賜下的恩典,不是人靠行為換取的。但是,國度的賞賜不是通通有獎。信徒得救以後如何生活,是否忠心、忍耐並遵行主的旨意,都要在主面前接受公義的判斷。
啟示錄第二十二章第十二節,主耶穌說,「看哪,我必快來!賞罰在我,要照每個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」
希伯來書第六章第十節也說,「因為神並非不公義,竟忘記你們的工作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。」
神不會忘記忠心之人所付出的任何代價,也不會把忠心與不忠心、得勝與失敗,當作毫無分別。
而且,神復活得勝者,不只是為了賞賜他們,也要使他們在基督的國度中承擔使命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六節說,「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神要藉着頭一次復活,得着一班經過試驗、忠心成熟的祭司與君王,使祂的國度旨意公開成就在地上。
第三,對撒但來說,關係到死亡權勢的失敗與它最後的結局。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二十六節說,「最後所消滅的仇敵是死亡。」
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十四節說,基督親自成了有血有肉的人,「為要藉着死,敗壞那掌管死權的,就是魔鬼。」
撒但利用罪把人帶進死亡,又利用人對死亡的恐懼,使人一生受捆綁。但是,基督藉着自己的死,敗壞掌管死權的魔鬼,又藉着復活衝破死亡的拘禁。
啟示錄第一章第十八節,復活的基督宣告,「我曾死過,看哪,我是活着的,直到永永遠遠;並且我拿着死亡和陰間的鑰匙。」
死亡和陰間的鑰匙,不在撒但手中,而在復活的基督手中。
撒但可以逼迫聖徒,甚至殺害他們的身體,卻不能攔阻神使他們復活,也不能奪去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的賞賜。
因此,撒但不願意信徒真正看見頭一次復活的重要。只要信徒以為,「我已經得救,最後總會復活」,就可能不再儆醒,不再追求生命成熟,也不再認真面對國度的賞賜與主的審判。
這裡必須簡明分清,得救與得賞賜不是同一件事。
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八至九節說,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
救恩是神藉着基督白白賜下的恩典,不是人靠行為換取的。但是,信徒得救以後是否忠心、忍耐並追求生命成熟,卻關係到將來的賞賜與國度。
所以,追求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,不是靠行為換取永生,而是信徒得救以後,忠心回應神的恩典。
頭一次復活,對我們來說,關係到國度的賞賜。對神來說,關係到祂全備的救恩、公義的判斷與國度旨意的完成。對撒但來說,則宣告死亡與陰間的權勢必要失敗,它最後的結局也必要來到。
願主除去一切遮蔽,打開我們的眼睛,使我們看見頭一次復活的重要,也看見仇敵使人輕忽、遲延與沉睡的詭計。
不要只滿足於最後仍然會復活。
要竭力追求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。
二、什麼是復活?頭一次、更美與傑出的復活
「復活」的希臘文是 anastasis,原文是 ἀνάστασις,意思是起來、再次站起,或從死亡中起來。
所以,聖經所說的復活,不只是人的靈魂在死亡以後繼續存在,也不只是人死後來到另一個地方。復活,是已經死去的人,藉着神的大能從死亡中起來,重新得着身體。
聖經中曾經多次記載死人重新活過來。
舊約聖經中,列王紀上第十七章記載,以利亞為撒勒法寡婦死去的兒子呼求神。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,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,他就活了。
列王紀下第四章記載,書念婦人的兒子死了,先知以利沙向神呼求,孩子後來睜開了眼睛。
列王紀下第十三章還記載,有人把一個死人拋進以利沙的墳墓裡。碰着以利沙的骸骨,死人就復活,站起來了。
到了新約,主耶穌使睚魯的女兒、拿因城寡婦的兒子和拉撒路從死亡中重新活過來。
主耶穌升天以後,使徒彼得奉主的名使多加重新活過來,保羅也使已經死去的猶推古恢復生命。
這些人並不是昏迷以後甦醒,也不是被人誤認為死亡。聖經明確地說,他們已經死了,後來藉着神的大能重新活過來。
但是,他們仍然回到原來會衰老、會軟弱、也會再次死亡的身體中。
他們所得着的,是今世生命的恢復,還不是進入永遠不再死亡、不再朽壞的復活。
耶穌基督的復活卻完全不同。
羅馬書第六章第九節說,「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。」
基督不是暫時從死亡中回來,然後再死一次。祂從死裡復活以後,死亡就不再轄制祂。
歌羅西書第一章第十八節說,「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,祂是元始,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,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。」
在基督以前,雖然已經有人從死亡中重新活過來,但是,基督仍然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,也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。
因為祂是第一位真正衝破死亡權勢,進入不朽壞、不能再死之復活的人。
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第五十二至五十三節還記載,「墳墓也開了,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。到耶穌復活以後,他們從墳墓裡出來,進了聖城,向許多人顯現。」
主耶穌死的時候,墳墓打開。主耶穌復活以後,這些聖徒才從墳墓裡出來。
基督的死打開了墳墓。基督的復活,把人從死亡中帶出來。
至於這些聖徒後來是否再次死亡,是否升到天上,或是否已經得着榮耀的身體,聖經沒有進一步說明,我們也不需要超過經文推測。
經文清楚顯明的重點是,基督始終居首位。所有屬祂之人的復活,都建立在祂已經得勝的復活之上。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四十二至四十四節說,「死人復活也是這樣,所種的是必朽壞的,復活的是不朽壞的;所種的是羞辱的,復活的是榮耀的;所種的是軟弱的,復活的是強壯的;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,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。」
信徒將來的復活,不只是恢復原來會衰老、會生病、會死亡的身體,而是得着一個不朽壞、榮耀、強壯的身體。
恢復今世的生命,不等於進入不能再死的復活。但聖經還要帶我們更進一步,藉着三個重要的表達,從不同方面說明頭一次復活。
第一,頭一次的復活,強調時間、次序與國度的賞賜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六節說,「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「頭一次」的希臘文是 protos,原文是 πρῶτος,意思是第一、首先、在前面的。
這班人在千年國度以前復活。其餘的死人,則要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才復活。
但是,頭一次不只是時間比較早,也帶着地位和賞賜上的優先。他們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第二,更美的復活,強調它的價值與代價。
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三十五節說,「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。又有人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,為要得着更美的復活。」
這節經文把兩類復活放在一起比較。
前面說,有婦人得着自己的死人重新活過來。這些人雖然恢復今世的生命,後來仍然再次死亡。
後面卻說,有人拒絕苟且得釋放,寧可忍受嚴刑與死亡,為要得着更美的復活。
「更美」的希臘文是 kreitton,原文是 κρείττων,意思是更好、更優越、更有價值。
這些聖徒不是沒有機會逃避死亡。他們只要向仇敵妥協、放棄信仰,就可能暫時得着釋放。
但是,他們不肯用否認神的代價,換取今世短暫的生命。他們寧可失去現在會朽壞的身體,為要在將來得着更美、更榮耀、不能再死的復活。
第三,傑出的復活,上好的復活,強調從其餘死人中被分別出來。
腓立比書第三章第十至十四節說,「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,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。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。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着標竿直跑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」
這裡「從死裡復活」所使用的希臘文,不是一般的 anastasis,而是 exanastasis,ἐξανάστασις。
anastasis,是起來、復起、復活。
exanastasis,則在前面加上 ek,帶有從裡面出來、從其餘死人中間被分別出來的意思。
因此,有人把它表達為從死人中出來的復活、傑出的復活,或上好的復活。
保羅不是懷疑自己是否已經得救,也不是擔心自己最後會不會復活。
他清楚知道自己屬於基督。但是,他仍然說,「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」,又說自己必須竭力追求、向着標竿直跑,為要得着獎賞。
如果保羅所說的只是所有信徒毫無條件都會得着的普遍復活,他就不需要竭力追求,也不會把它稱為尚未得着的標竿與獎賞。
頭一次,說明它的時間與次序。
更美,說明它的價值與代價。
傑出,說明它從其餘死人中被分別出來的性質。
這三個表達共同指向一個嚴肅的事實,信徒不要只滿足於最後仍然會復活,而要竭力追求,在那與國度賞賜有關的,頭一次復活中有份。
三、各人要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,「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;照樣,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。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,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以後,在祂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。再後,末期到了,那時,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、有能的都毀滅了,就把國交與父神。」
「次序」的希臘文是 tagma,可以指軍隊中的隊伍、班次與排列。
這不是一群毫無次序的人同時湧出來,而是各人按照神所安排的時間與次序,依次復活。
第一,初熟的果子是基督。
基督的復活,是所有復活的根據,也是所有屬祂之人復活的保證。
第二,在基督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人。
主親自從天降臨,在基督裡死了的人要從死亡中起來。
第三,再後,末期才來到。
這段經文沒有把所有復活壓縮在同一個時刻。啟示錄第二十章更清楚顯明,頭一次復活與其餘死人後來的復活,中間相隔一千年。
四、哪些人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?
按照聖經完整的啟示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人,包括舊約中盼望更美復活的得勝聖徒,新約教會歷代忠心跟隨基督的得勝者,以及大災難中為耶穌作見證、至死忠心的聖徒。
第一,舊約中盼望更美復活的得勝聖徒。
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二十八至二十九節,主耶穌也說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眾先知都要在神的國裡坐席。
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列出亞伯、以諾、挪亞、亞伯拉罕、撒拉、以撒、雅各、約瑟、摩西、喇合、基甸、巴拉、參孫、耶弗他、大衛、撒母耳和眾先知。
他們活在不同的時代,卻都因着信仰望神的應許,在地上過客旅和寄居的生活。有些人甚至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,為要得着更美的復活。
但以理書第十二章第十三節,神對但以理說,「你且去等候結局,因為你必安歇。到了末期,你必起來,享受你的福分。」
這些舊約得勝聖徒沒有被神忘記。他們要在末期起來,得着更美的復活,進入神所應許的國度福分。
第二,新約教會歷代的得勝者。
啟示錄第二至第三章的七封書信,都是主耶穌向眾教會所說的話。每一封書信都把特別的應許賜給得勝的人。
啟示錄第二章第十至十一節說,「你要至死忠心,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。凡有耳朵的,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。得勝的,絕不受第二次死的傷害。」
啟示錄第二章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節又說,「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,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;他必用鐵杖管轄他們。」
啟示錄第三章第二十一節說,「得勝的,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,就如我得了勝,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。」
這些應許不是只給第一世紀的幾個地方教會,也是聖靈向歷代眾教會所說的話。
從五旬節教會產生開始,直到主再來以前,歷代教會中至死忠心、遵守主命令到底、勝過世界、罪惡、肉體與撒但權勢的信徒,都在等候主所應許的冠冕、寶座與國度賞賜。
第三,死而復活的兩個見證人。
啟示錄第十一章記載,兩個見證人在大災難中為神作見證一千二百六十天。他們完成使命以後,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與他們爭戰,並把他們殺害。
啟示錄第十一章第十一至十二節說,「過了這三天半,有生命的氣息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,他們就站起來;看見他們的人非常害怕。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對他們說,上這裡來。他們就駕着雲上了天,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。」
獸可以殺害他們的身體,卻不能永遠拘禁他們。三天半以後,他們在仇敵面前復活,又駕着雲升天。
兩個見證人的復活與被提發生在第七號吹響以前。他們是在大災難中忠心完成使命、至死作見證,並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的末期得勝者。
第四,勝過獸、忠心殉道的末期得勝者。
啟示錄第十五章第二節說,「我又看見彷彿有攙雜着火的玻璃海,又看見那些勝過了獸和獸像,以及獸名字數字的人,都站在玻璃海上,拿着神的豎琴。」
他們拒絕敬拜獸和獸像,也拒絕接受獸的印記。即使因此失去買賣的權利、自由,甚至肉身的生命,他們仍然持守耶穌的見證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四節說,「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且為神之道被斬首之人的靈魂,和那些沒有拜過那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獸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從人的眼光來看,他們失去了生命。從神的眼光來看,他們勝過了撒但。獸可以殺害他們的身體,卻不能奪去他們在頭一次復活中的福分。
以上各班聖徒,何時復活?
以上所說的幾班聖徒,生活在不同的時代,也面對不同形式的爭戰。
其中,兩個見證人的時間最為明確。
啟示錄第十一章記載,他們完成見證以後被獸殺害,三天半以後復活並升天。接着,第二樣災禍過去,第七位天使吹號。
因此,兩個見證人的復活與被提,明確發生在第七號吹響以前。
至於舊約的得勝聖徒、新約教會歷代的得勝者,以及大災難中忠心至死的聖徒,聖經沒有為每一班人分別標明一個精確的復活時刻。
我們不需要超過經文,替每一班人安排聖經沒有明說的日期與先後。
但是,聖經清楚告訴我們,到了末次號角,在基督裡死了的人要復活。
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第五十一至五十二節說,「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,我們不是都要睡覺,而是都要改變,就在一剎那,眨眼之間,末次號角吹響的時候。因為號角要吹響,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,我們也要改變。」
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六至十七節又說,「因為,召令一響,天使長的呼聲一發,神的號角一吹,主必親自從天降臨;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,然後我們這些活着還存留的人,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會。這樣,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。」
到了末次號角,在基督裡已經睡了、並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的聖徒,要從死亡中起來,得着不朽壞、榮耀的身體。
主顯現時仍然活着、生命已經成熟的聖徒,則不需要經過復活。他們的身體要在一剎那改變,從必朽壞變成不朽壞。
然後,復活的聖徒與活着改變的聖徒,要一同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會。
這正是上一篇所說,大體成熟莊稼的全面收割。
上一篇從被提的角度,着重仍然活着、已經成熟的大體莊稼,被人子收割。
本文從復活的角度,着重歷代已經睡了,以及大災難中忠心殉道的成熟聖徒,從死亡中起來。
一班從死亡中復活。
一班仍然活着,身體改變。
兩班人最後一同被提到雲裡,在空中與主相會。
啟示錄的末後審判是一層包含一層。
第七印揭開,帶進七號。
第七號吹響,又包含末後的七碗。
第七號就是末次號角,也是一段使神末後計畫進入完成的時期。
本文的重點,不是再次詳細展開七印、七號與七碗的時間表,而是讓我們看見,神對復活有祂所安排的時間與次序。
兩個見證人,在第七號吹響以前復活並升天。
其他歷代得勝與成熟的聖徒,也要在神所定的時候,最遲在千年國度開始以前復活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。
他們生活在不同的時代,面對不同形式的爭戰,也可能按照神所安排的不同次序復活。
但是,他們具有共同的中心與盼望。
他們都因着神的恩典,忠心持守神的見證。
他們都要得着那更美、上好、傑出的復活。
他們都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五、其餘的死人,為何要等到一千年完了?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五節說,「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。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」
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人,在千年國度以前復活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其餘的死人卻沒有在這個時候復活。他們仍然留在死亡中,直等到一千年完了。
「其餘的死人」包括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死人,也包括已經得救、卻沒有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的信徒。
這些信徒仍然因羔羊的救贖得着永生,名字仍然記在生命冊上。但是,他們沒有在今生忠心預備,沒有生命成熟,也沒有得着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的賞賜。
他們不是永遠沉淪,卻錯過千年國度。
他們不是失去永生,卻失去國度的冠冕、榮耀與作王的賞賜。
主耶穌在國度的比喻中,以「外面的黑暗、哀哭切齒」,警告那些沒有忠心預備、失去國度賞賜的人。這不是永遠沉淪,而是當得勝者進入國度的喜樂與榮耀時,失敗的信徒被排除在這項賞賜之外,面對主的管教、羞愧與無法挽回的懊悔。
一千年不是短暫的一天,也不是稍微延後一點才領受賞賜。
當得勝者與基督一同作王時,其餘的死人仍然沒有復活。
當得勝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時,其餘的死人仍然停留在死亡中。
當基督的國度公開彰顯在地上時,他們錯過了這一千年最榮耀的國度時代。
所以,聖經的警告不是,「你若失敗,就必定永遠沉淪。」
聖經的警告是,「你雖然得救,仍可能受虧損;你雖然得着永生,仍可能失去國度的賞賜;你雖然最後仍要復活,卻可能錯過頭一次復活,直等到一千年完了。」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十一至十五節說,「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坐在上面的。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沒有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,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。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,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,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
一千年完了,其餘的死人都要從死亡中起來,站在白色大寶座前。
這裡有兩類不同的記錄。
第一,是記載人一生行為的案卷。
第二,是記載人生命歸屬的生命冊。
死了的人要照着案卷所記載的,按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最後,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,就被扔在火湖裡,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按行為受審判,不等於靠行為得救。人的行為不能洗去人的罪,卻會顯明他真實的生命光景,也成為神施行公義審判的根據。
至於歷代沒有律法、沒有聽過福音,甚至在基督降生以前就已經死去的人,神並沒有忘記他們。
羅馬書第二章說,神不偏待人。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仍有刻在心裡的要求與良心的見證。
彼得前書第三章第十九節也提到,基督曾藉着靈向監獄裡的靈宣講。第四章第六節又說,「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。」
這些經文至少讓我們看見,人的死亡不能限制神的工作,陰間也不能攔阻神的宣告。
至於神如何處理歷代每一位沒有聽過福音的人,聖經沒有把所有細節完全向我們展開,我們也不需要超過聖經建立另一套推測。
神的公義,使我們敬畏,也使我們確信祂不會錯誤地審判任何人。神的慈愛與憐憫,使我們看見祂不願一人沉淪。神所交付的使命,催促我們趁着還有今天,忠心傳揚福音。
六、今天應該如何預備?
頭一次復活不是只讓我們研究將來的時間表,更要改變我們今天的生活。
第一,要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大能。
腓立比書第三章第十節說,「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祂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。」
追求傑出的復活,不是等到死亡以後才開始。今天,我們就需要經歷基督復活的大能,讓祂的生命勝過罪惡、肉體、世界與死亡在我們裡面的權勢。
第二,要接受十字架的工作。
保羅不只要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,也願意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。
沒有十字架,就沒有復活的彰顯。凡不願失去天然魂生命的人,也難以在今生經歷基督復活生命的能力。
第三,要在小事上忠心。
主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第十七節說,「好,良善的僕人,你既在最小的事上忠心,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。」
人喜歡作大事,主卻先察看我們是否在小事上忠心。
今天如何使用時間,如何對待人,如何管理神所託付的恩賜,如何在沒有人看見的地方順服主,都與將來能否承擔國度的權柄有關。
第四,要在苦難中持守見證。
啟示錄第二章第十節說,「你要至死忠心,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。」
我們不一定都會面對殉道,但是,每一位信徒都會面對試探、壓力與妥協的機會。
真正的得勝,不是從來沒有軟弱,而是在軟弱中仍然回到羔羊的血下,持守主的名,不否認祂。
第五,要竭力奔跑,不以已經得救為滿足。
保羅說,「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着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着標竿直跑。」
得救不是屬靈道路的終點,而是新生命的開始。
我們不是靠追求換取永生,乃是因為已經蒙恩得救,所以更要忠心回應神的恩典,追求生命成熟,完成主所交付的使命。
第六,要趁着還有今天傳揚福音。
羅馬書第十章第十四節說,「然而,人未曾信祂,如何求告祂呢?未曾聽見祂,如何信祂呢?沒有傳道的,如何聽見呢?」
我們不知道自己是否會活到主再來,也不知道身邊的人還有多少機會聽見福音。
神的公義,使我們敬畏。神的慈愛與憐憫,催促我們傳揚福音。
七、結語:竭力追求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
復活不是遙遠的神學名詞,也不只是安慰喪家的話語。
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,死亡已經被祂擊敗。所有在墳墓裡的人,將來都要聽見祂的聲音而出來。
但是,所有人不是在同一個時間、以相同的身分,進入同一個結果。
頭一次復活,發生在千年國度以前。
更美的復活,值得聖徒忠心至死,不肯苟且得釋放。
傑出的復活,是從其餘死人中被分別出來,進入神從上面呼召我們所得的獎賞。
啟示錄第二十章第六節再次提醒我們,「在頭一次復活有份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
這是復活的福分,是聖潔的地位,是祭司的職分,也是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國度賞賜。
不要只滿足於最後仍然會復活。
要竭力追求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。
我們不知道自己會活到主再來,還是在祂回來以前睡了。
我們也不知道,末後的逼迫是否會在我們仍然活着的時候臨到。
但是,我們知道一件事。
今天,仍然是認識基督、經歷祂復活大能的時候。
今天,仍然是接受十字架工作、讓生命成熟的時候。
今天,仍然是在小事上忠心、持守見證、完成使命的時候。
不要落在其餘的死人之中,直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才復活。
要像保羅一樣,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,向着標竿直跑。
要像希伯來書中的得勝者一樣,寧可忠於神,也不肯用妥協換取今世短暫的平安。
要像大災難中的殉道聖徒一樣,靠着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,忠心到底。
真正的問題,不只是,「我將來會不會復活?」
真正的問題是,「我是否已經預備好,在頭一次、更美、傑出的復活中有份?」
願主使我們認識祂和祂復活的大能,也使我們在今天的生活中忠心跟隨祂。
願我們不以已經得救為滿足,而是竭力奔跑,追求生命成熟,得着神從上面呼召我們所得的獎賞。
願我們在苦難中持守耶穌的見證,在小事上忠心,完成主所交付的使命。
願我們都能聽見主的稱許,在頭一次復活中有份,作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主耶穌啊,我願你來。
【下一篇導讀】
下一篇,我們將繼續說明基督臺前的審判。
已經得救的基督徒,為何仍然要站在基督臺前?
主所要審判的是什麼?
火如何試驗各人的工程?
什麼是得賞賜,什麼又是受虧損?
下一篇將回到聖經,看清楚得救、得賞賜與得勝者之間的重要分別。~穗